主要職責:文物收藏、研究、展覽、宣傳、教育。
1、認真做好館藏文物的陳列展示,并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,組織舉辦和引進臨時性展覽。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要求,積極組織舉辦有關專題性展覽,適應和滿足廣大觀眾的需求。 2、積極做好社會流散文物的征集,認真做好館藏文物的保管維護。 3、認真做好觀眾的接待服務,進行愛國主義教育,充分發揮社教功能。 4、積極進行科學研究,不斷提高文物陳列展示和保管維護水平。 5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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